近日,青岛市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胶建质安行处字﹝2024﹞第 001号关于江苏爱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案件,案件显示:经巡查,该单位在上合示范区2023年基础设施综合工程-上合大道(生态大道至正阳西路)西侧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江苏爱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处壹万元整人民币罚款的处罚决定。
根据网络公开信息显示:江苏爱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8月12日,注册地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美丽居委会1幢701室(E),法定代表人为王爱余。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电子工程、电信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