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墙之隔邻居起歹心 爬外墙管道进屋盗窃钱财

新报讯【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韩娟 高文东】一市民发现家中被盗后报警,警方经侦查发现,作案者不是别人,正是其一墙之隔的邻居小伙,且这并不是作案者第一次将“三只手”伸入邻居家。

2016年10月的一天凌晨2时许,被告人王某某趁家住本市红桥区邵公庄某小区某楼308室的邻居家中无人之机,从楼体外墙管道进入该户室内,窃取人民币670元。转日,被害人发现家中被盗后报警。警方经侦查发现,作案者不是别人,正是租住在307室的王某某。此外,警方还在王某某处查获了面值为232元的旧版人民币。

到案后,王某某主动交代了这232元的旧版人民币也是其盗窃该邻居家的赃款,原来在2015年12月的一天凌晨,王某某以同样方式进入该邻居家,盗窃了人民币14000元(其中部分为旧版人民币),后逃逸,所得赃款大部分挥霍。

日前,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诉,法院认定王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坦白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事实,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因此判决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查获的232元旧版人民币依法发还被害人,责令其退赔被害人人民币1.4万余元。